铝合金牌号命名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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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铝合金命名规则(旧代号) |
合金系 ALLOY SYSTEM |
状态 TEMPER |
L -- 铝 |
R -- 热加工状态 |
LF -- 防锈铝合金 (Ai - Mg 、 Ai - Mn) |
M -- 退火状态 |
LY -- 硬铝合金 (Ai - Cu - Mg) |
Y -- 加工硬化状态 |
LC -- 超硬铝合金 (Ai - Cu - Mg - Zn ) |
C -- 淬火状态 |
LD -- 锻铝合金 (Ai - Mg - Si & Cu - Mg - Si) |
CZ -- 淬火、自然时效状态 |
LT -- 特殊铝合金 |
CZY -- 淬火、自然时效,冷作状态 |
- |
CS -- 淬火、人工时效状态 |
- |
CSY -- 淬火、人工时效,冷作状态 |
- |
Y2 -- 半硬状态 |
- |
RCS(T5)-- 风冷、人工时效状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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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GB/T16475-1996) 基 础 状 态 代 号 、 名 称 及 说 明 与 应 用 |
代 号 |
名 称 |
说 明 与 应 用 |
F |
自由加工状态 |
适用于在成型过程中,对于加工硬化和热处理条件无特殊要求的
产品,该状态产品的力学性能不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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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 |
退火状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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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 |
加工硬化状态 |
适用于通过加工硬化提高强度的产品,(这种产品可通过热处理隆低一些强度),
H代号后面必须根有两位以上的阿拉伯数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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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 |
固溶热处理状态 |
一种不稳定状态,仅适用于经固溶热处理后,室温下自然时效
的合金,该状态代号仅表示产品处于自然时效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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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 |
热处理状态
(不同于F、O、H) |
适用于热处理后,经过(或不经过)加工硬化达到稳定状态的产品(这种产品也可进行加工硬化),T代号后面必须根有一位以上的阿拉伯数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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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国 新 旧 原 始 状 态 代 号 对 照 表
(GB/T16475-1996) |
旧 代 号 |
新 代 号 |
旧 代 号 |
新 代 号 |
M |
O |
CYS |
TX51、TX52 |
R |
H112或F |
CZY |
T0 |
Y |
HX8 |
CSY |
T9 |
Y1 |
HX6 |
MCS |
T62 |
Y2 |
HX4 |
MCZ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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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4 |
HX2 |
CGS1 |
T73 |
T |
HX9 |
CGS2 |
T76 |
CZ |
T4 |
CGS3 |
T74 |
CS |
T6 |
RCS |
T5 |
注:原以R状态交货的、提供CZ、CS试样性能的产品,其状态可分别对应新代号T62、T4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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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Y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与 加 工 硬 化 程 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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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 分 状 态 代 号 |
加 工 硬 化 程 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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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1 |
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2状态的中间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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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2 |
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4状态的中间值 |
HX3 |
抗拉强度极限为HX2与HX4状态的中间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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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4 |
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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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X5 |
抗拉强度极限为HX4与HX6状态的中间值 |
HX6 |
抗拉强度极限为HX4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|
HX7 |
抗拉强度极限为HX6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|
HX8 |
硬状态 |
HX9 |
超硬状态、最小抗拉强度极限制超过HX8状态至少10兆帕 |
| 注:当按上表确定的HX1~HX9状态的抗拉强度极限值,不是0或5结尾时,应修约至以0或5结尾的相邻较大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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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X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说 明 与 应 用 |
状 态 代 号 |
说 明 与 应 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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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0 |
固溶热处理后、经自然时效再通过冷加工的状态,
适用于经冷加工提高强度的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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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 |
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,然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,
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,不再进行冷加工(可进行矫直、矫平,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)的产品 |
T2 |
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,经冷加工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,
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,进行冷加工、或矫直、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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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3 |
固溶热处理后进行冷加工,再经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,
适用于在固溶热处理后,进行冷加工、或矫直。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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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4 |
固溶热处理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,
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,不再进行冷加工(可进行矫直、矫平,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)的产品 |
T5 |
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,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,
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,不经过冷加工(可进行矫直、矫平,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),予以人工时效的产品 |
T6 |
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,
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,不在进行冷加工(可进行矫直、矫平,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)的产品 |
T7 |
固溶热处理后进行过时效的状态,
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,为获取某些重要特性,在人工时效时,强度在时效曲线上越过了最高峰点的产品 |
T8 |
固溶热处理后经冷加工,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,
适用于经冷加工、或矫直、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|
T9 |
固溶热处理后人工时效,然后进行冷加工的状态,
适用于经冷加工提高强度的产品 |
T10 |
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,进行冷加工,然后人工时效的状态,
适用于经冷加工、或矫直、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|
注:某些6XXX系的合金,无论是炉内固溶热处理,还是从高温成型过程急冷以保留可溶性组分在固溶体中,均能达到相同的固溶热处理效果,这些合金的T3、T4、T6、T7、T8和T9状态可采用上述两种热处理方法的任一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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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XX 及 TXXX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说 明 与 应 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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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 态 代 号 |
说 明 与 应 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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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42 |
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,自然时效到充分稳定状态的产品,也适用于需方对任何状态的加工产品热处理后,力学性能达到了T42状态的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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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62 |
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,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,也适用于需方对任何状态的加工产品热处理后,力学性能达到了T62状态的产品 |
T73 |
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,经过时效以达到规定的力学性能和抗应力腐蚀性能指标的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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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74 |
与T73状态定义相同。该状态的抗拉强度大于T73状态,但小于T76状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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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76 |
与T73状态定义相同。该状态的抗拉强度分别高于T73、T74状态,抗应力腐蚀断裂性能分别低于T73、T74状态,但其抗剥落腐蚀性能仍较好 |
T7X2 |
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,进行人工过时效处理,力学性能及抗腐蚀性能达到了T7X状态的产品 |
T81 |
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,经1%左右的冷加工变形提高强度,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 |
T87 |
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,经1%左右的冷加工变形提高强度,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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